魏广悦《想起了陈世美的家将韩琪……》

来源:网友投稿 2024-07-05 03:13:48 热度:288°C

 

原标题:魏广悦《想起了陈世美的家将韩琪……》

想起了韩琪……(写作时间:2006年8月)

在某单位当会计的A女士说:“工作再忙再累我也不怕,就怕领导安排做假账。不做吧,害怕领导给‘穿小鞋’;做吧,明知道这是违法的事情。”

我问:“那你到底做没做呀?”

她说:“做了呗,反正我只是个执行者,出了问题有领导兜着。”

我说:“这可不对呀,我国首部《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你这么做,到时候被查出来,你也有责任哪!”

她叹了口气,说:“那有什么办法,现实生活中哪有几个敢不服从领导的!”

A女士服从明显违法的命令,是担心自己受到打击报复,还有些人则是为了溜须拍马、快点往上爬。

报载,广东省纪委经省委批准,在查处河源市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卖官受贿一案时,发现卢建中曾因嫖娼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他竟然指使几名干部出资70多万元为其“摆平”。

这几名帮卢建中掩盖丑行的“有功之臣”,后来都得到了“关照”。

也有出于报恩心理服从明显违法命令的。河南省原副省长吕德斌兼任博士生导师,他的风流韵事被妻子发现后,俩人关系紧张,剑拔弩张。

在离婚无望的情况下,他给时任某市副市长的博士弟子尚某打电话,称愿意出资百万雇请杀手除掉妻子。尚某言听计从,立即找到当时在公安局任副局长的老乡帮助雇请杀手。

吕德斌的妻子被杀死后,这几个帮手都被抓捕归案。

其实,这类问题不仅在公务员队伍中存在,在其他领域里可能更严重些。譬如,有的超市保安员按照领导吩咐对顾客搜身,有的工地保安员根据领导眼色殴打讨薪民工……

无论是出自于什么心理,无论是在哪种情况下,服从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都是不应该的啊!这让我想起了传统戏剧《秦香莲》中的韩琪。

他是陈世美的家将,端的是陈世美的饭碗子,奉主人命令去追杀秦香莲母子。当他得知事情真相后,放走了可怜的母子俩,拔刀自尽。

我想,在韩琪身上体现的“从道不从君”“不受乱命”的道德观,仍然值得借鉴。

即使是不讲道德,只从自己的切身利益考虑,也不能服从明显违法的命令啊!

海南一家银行营业所原信贷员李某,受时任该所主任的陈某指使,多次填写虚假凭证,陈某得以贪污。

当海口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时,李某辩解说,自己没有贪污那些钱,也没有合谋。

但公诉人认为,作为信贷员,李某很清楚信贷业务规定,他却帮助陈某贪污,虽然他在本案中没分得一分钱,但不影响构成贪污罪。他对陈某的贪污行为起了帮助作用,是从犯。

至于那些按照领导命令行凶伤人者受到法律的追究,更是咎由自取了。

拒绝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是对自己的保护,从根本上说也是对下达明显违法决定或者命令的领导的爱护。

(原载2006年8月31日《佳木斯日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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