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禁用“生鲜灯”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排查中国新闻网2023-12-02 10:43中国新闻网2023-12-02 10:43

来源:网友投稿 2024-06-29 14:17:05 热度:17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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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新疆新闻12月1日电(张子枫 赵嘉慧)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从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将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新规实施在即,11月30日,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落实到位的食品经营者提出了整改要求。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先后来到哈密友好超市、工人市场等地,着重对各种肉类、熟食等摊位内的“生鲜灯”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摒弃各类“生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在哈密友好超市检查时发现,一熟食档口依然使用“生鲜灯”。市监局工作人员向档口经营者进行宣传,指导经营者落实新规要求。超市管理人员立即督促整改,由专业人员拆除原有的照明设施,安装普通灯具并进行现场测试。
10月以来,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排查行动,向农贸市场、商场管理方、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主动更换不合规的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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