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友投稿 2025-04-29 04:18:07 热度: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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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企查查APP显示,3月13日,法院刊登张艺兴起诉赖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判决主要内容 公告显示,被告赖某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发表言论的真实客观性,其发布的信息亦未经权威部门作出结论赖某某发表的不当言论侵害了张艺兴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处赖某某向张艺兴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 因赖某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艺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张艺兴,1991年10月7日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中国内地流行乐男歌手、影视演员、音乐制作人,韩国男子演唱组合EXO/EXO-M成员。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余敏 审定:金官 核发:李健军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